江苏雅高酒店配套用品有限公司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2)沪0117民初14530号
案件金额(元):1905655.00
当事人:申请人-上海新洲陶瓷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江苏雅高酒店配套用品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2-20
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民事裁定书
法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上海新洲陶瓷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雅高酒店配套用品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905,655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来源: 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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