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昊来酒店用品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
决定文书号:扬生(消)行罚决字﹝2023﹞0006号违法事实:扬州昊来酒店用品有限公司该单位东侧厂房单层面积大于250㎡且只配备一个安全出口,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7.2条第3项之规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处罚金额(万元):2处罚单位: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消防救援大队决定日期:20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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