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
时代的洪流将文旅行业置于风口,各地文旅融合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活跃之态。各省市积极响应中央政策,陆续出台推动文旅融合发展的政策文件。按时间顺序,小编为您整理如下:
01、山西省
2021年2月,山西省出台《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深化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作出具体部署。
02、浙江省
2022年10月,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实施文旅融合“五百五千”工程的通知正式印发,进一步明确了未来三年的行动计划。同年年底,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部署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强省建设。2023年2月13日,浙江又印发《浙江省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为文旅融合工作锚定方向。在半年时间内,浙江连续出台三项支持政策,为文旅深度融合持续发力!
《浙江省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实施方案(2023一2027年)》
2023年2月,浙江省召开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动员部署会,印发《浙江省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为文旅融合工作锚定方向。
《浙江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2年底,浙江印发《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部署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强省建设。
《意见》明确,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以数字化改革为动能,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让文化和旅游产业成为人民群众感悟优秀文化、增强文化自信、享受美好生活、实现精神富有的重要载体,为高水平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实现“两个先行”提供有力支撑。到2025年,建设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2个、度假区2个,打造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3个、街区10个,累计打造5A级旅游景区22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9个,培育千万级核心大景区42个。75%以上县(市、区)达到省级以上全域旅游示范区标准,景区城、景区镇、景区村覆盖率分别达到100%、70%、60%。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增加值达到1.1万亿元、占GDP比重13%,旅游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超11%。
《意见》提出,要擦亮文化和旅游融合金名片,打造文明之源和优秀传统文化体验地、生态文化旅游胜地、乡村休闲旅游首选地、演艺旅游最佳目的地、时尚文化旅游新高地;要优化融合发展布局,突出“一湾引领、三带串联、四路联动”,推动资源整合,坚持特色化发展;要促进产业融合升级,强化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提升文化和旅游融合层次,做大做强市场主体,推动消费提档升级,推进旅游和交通融合发展;要打响“诗画浙江、活力浙江”品牌,实施省域品牌推介计划,提升国内知名度,扩大国际影响力;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进数字化改革,加强科技创新与应用,推进经营模式和业态创新,创新管理体制机制;要强化政策保障,加强财税支持,实施绩效激励等。
03、山东省
2023年3月,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科学谋划了山东未来5年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宏伟蓝图,努力绘就“诗与远方”的山东画卷。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塑强新时代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新优势、全面提升文旅产业发展能级、数字赋能文旅高质量发展、推动旅游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擦亮“好客山东·好品山东”金字招牌、组织实施共7部分29条具体措施。
围绕塑强新时代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新优势,《意见》提出,聚力打造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发展示范地、全国红色文化传承地、国际著名休闲度假黄金海岸、全国工业旅游首选地、全国乡村旅游目的地、“沿着黄河遇见海”文化旅游新高地等。围绕全面提升文旅产业发展能级,《意见》提出,实施千家景区焕新工程、百企领航工程、重大项目引领工程,激发文旅消费活力。围绕数字赋能文旅高质量发展,《意见》提出,实施“山东智造”文旅产业工程、推出“好客山东一码通”、实施全要素场景革命、组织开展重大关键技术研发等。围绕推动旅游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意见》对提升交通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推进游客服务中心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等作出安排。围绕擦亮“好客山东·好品山东”金字招牌,《意见》明确提出,繁荣发展“活动经济”,实施城市精品旅游工程,每年召开山东省旅游发展大会等。
04、甘肃省
2023年5月,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了发展目标:建设与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相协调、相适应,与深厚文化底蕴、丰富文化和旅游资源相匹配的文化强省,力争到2028年甘肃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6%、人均文旅消费达到1000元以上。
《意见》重点部署了“推动全域文化旅游资源利用融合”“全力推动文化旅游产品融合创新”“全产业链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推进文化旅游市场和合共生”4个方面18项任务,以及强化组织领导、政策保障、项目带动和人才支持4项保障措施,突出资源融合促共建、产品融合促育新、产业融合促兴业、市场融合促创收四大特色亮点,着力推动“文化+旅游”模式创新,构建“文旅+”全产业链发展新格局,积极打造丝绸之路国际旅游枢纽,力争把甘肃建设成为世界级文化旅游目的地。
05、安徽省
2023年7月,安徽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文旅融合彰显徽风皖韵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强省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构建“一区三圈四带”总体发展格局,实施旅游新高地建设等“六大工程”,形成点上有风韵、线上有风光、面上有风景,彰显徽风皖韵的高品质旅游目的地。
《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年接待游客达10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达1.2万亿元,旅游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5.7%。到2027年,高品质旅游强省基本建成,年接待游客超过11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1.4万亿元,旅游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6%。
《意见》明确实施“六大工程”。一是实施旅游新高地建设工程,建设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验地、全国红色文化传承地、长三角生态康养首选地。二是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示范工程,推进全域乡村旅游,做强乡村旅游精品村,提升乡村旅游运营水平。三是实施旅游能级提升工程,开展大景区提升行动、大项目建设行动、大企业培育行动、大招商突破行动。四是实施旅游消费促进工程,延伸旅游产业链消费链,优化消费环境,落实带薪休假、职工疗休养制度,鼓励弹性作息,健全完善研学旅行制度体系、课程体系。五是实施旅游品牌传播工程,强化传播策划,创新营销方式,实施“引客入皖”行动,提升节庆品牌。六是实施旅游服务升级工程,推动旅游交通便捷化,推动旅游服务智慧化,推动旅游监管精细化。
06、江苏省
2023年9月,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培育推荐非遗项目、发挥传统民俗文化特色等9项重点任务。
《意见》包括三大部分,共12条,从培育推荐非遗项目、发挥传统民俗文化特色、搭建表演艺术展示平台等9个方面明确工作内容和方向,并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做好总结评估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和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在培育推荐非遗项目方面,《意见》将加强非遗项目普查、挖掘、梳理,持续开展非遗项目评定,遴选的项目要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传统美德、人文精神,为当地群众广泛认可。挖掘不同门类非遗蕴藏的价值与内涵,找准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契合处、联结点,建立并向社会公布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推动非遗更好融入当代生活。
在发挥传统民俗文化特色方面,将推动地方民俗文化与传统节日有机结合,挖掘民间文学的文化内涵、时代价值、社会功用,创新表达方式,更好展示地方历史文化。依托省级非遗研究基地,围绕白蛇传、梁祝、董永等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故事,加强民间文学的研究、提炼与再创作,为传统戏剧、曲艺、传统音乐和传统舞蹈提供创作素材。拓展民间文学口头讲述和现代演绎方式,鼓励各地将“少儿说非遗”“民间文学故事大赛”融入“非遗体验游”“非遗研学游”等活动。支持各地在景区、景点举办节庆赛事活动,依托民俗类特色非遗项目,让游客体验当地风土人情,提升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
在搭建表演艺术展示平台方面,《意见》支持表演艺术类非遗项目搭载旅游空间和实体媒介实现多样化融合与推广,鼓励各地建设、用好大中小型戏曲园,面向游客开展传统戏剧、传统音乐、传统舞蹈、曲艺类非遗项目展演、教学、培训等活动,传播非遗表演艺术,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加大对表演艺术类非遗传承人培训力度,采取戏剧学校和院团联合培养方式,大力开展名师带徒活动,提高非遗传承人业务水平。探索非遗曲艺书场建设标准和扶持政策,支持地方戏曲项目进入旅游场所开展演出活动,扩大非遗社会影响力。
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发展。加强对传统工艺生产企业的扶持和引导,以老字号、名小吃为重点,推广具有地方特色的饮食类非遗,通过举办“非遗美食节”等活动,让游客体验当地居民生活方式,体会中华民族顺应时节、尊重自然、利用自然的思想理念和独特智慧。支持省级非遗创意基地、非遗旅游体验基地以及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省级示范项目与旅游景区加强合作交流,积极开发非遗文创产品,丰富旅游商品内涵。举办江苏旅游文创商品大赛,遴选公布一批优质非遗旅游商品、纪念品。支持培育建设紫砂、刺绣、水晶等文化创意产业园以及传统工艺与旅游融合发展的集散地。
此外,《意见》鼓励在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有条件的传统村落、古街古镇,建立非遗工坊、展示馆(厅)、传承体验所(点)、传承人工作室。支持地方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中选择合适的非遗项目进入旅游空间,积极引入适合本地文化生态的非遗项目,推进非遗和旅游资源共建共享。
《意见》提出,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统筹各方力量,鼓励非遗、旅游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出台扶持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形成融合发展合力。
07、湖北省
2023年9月,湖北省出台《关于推动文旅深度融合 加快新时代湖北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湖北旅游业未来发展目标,推出24条举措,全力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加快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特别设立100亿元的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和2024与2025两年各2亿元的旅游奖励专项资金,加快推动我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加快推动文旅深度融合,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各领域全过程。目标上,制定三步走战略,到2030年,高水平建成文旅强省。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出台24条举措,着力解决湖北文旅市场竞争力不突出、资源优势未充分释放等问题,对打造我省文旅核心竞争力进行顶层设计;着力解决供给动力不足、效率不高等问题,提出具体办法提升文旅产品供给质量;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后劲不强、消费潜力挖掘不足等问题,拿出管用对策激发市场活力;着力解决旅游基础配套不完善、服务体系不优等问题,推动旅游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着力解决文旅形象品牌不亮、市场拓展不够等问题,加强全方位宣传推广;着力解决部门联动不顺畅、资源投入不到位等问题,突出硬招实招强化保障。
《意见》从组织、要素、政策、奖励、人才五个方面强化保障。未来将定期召开全省旅游发展大会,加强用地用林用水保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多渠道投融资机制,强化人才支撑。
08、内蒙古
2024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中要求,到2025年,国家5A级、4A级旅游景区分别达到8个、170个,建成1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个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2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实现全区接待游客3亿人次、旅游收入4600亿元。到2027年,国家5A级、4A级旅游景区分别达到9个、200个,建成2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3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实现全区接待游客4亿人次、旅游收入6500亿元,文化旅游综合功能全面发挥,文化旅游供给体系更加完善,文化旅游强区基本建成。
围绕打造旅游优势品牌。《意见》提到建设国内度假游“必选地”。推动旅游度假区高质量发展,开发高品质、有特色的住宿餐饮、生态休闲、文化体验、精品演艺等度假产品。建设沙漠、草原、森林、温泉等特色度假胜地,打造旅游休闲街区示范样板,积极创建阿尔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重点培育莫尔道嘎、乌海湖等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到2025年,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达到15家、旅游休闲街区达到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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