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现象深入探讨:近期,一则让人捧腹大笑的故事在社交媒体和新闻报道中走红。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看起来20多岁的年轻女性,我们姑且称她为小李。在某家饭店用餐时,小李竟然意外地享受到了一顿仅需25元的美餐,并且这位慷慨的饭店老板还附赠了两瓶饮料。小李深感感激之情,毫不犹豫地将这两瓶饮料随手放入了自己携带有电脑的背包。
然而,喜悦之后却是悲剧的发生。当小李回到家时,才发现她心爱的电脑竟然被饮料漏水弄得湿漉漉的,最终导致电脑彻底死机。
这一突发状况让小李倍感“憋屈”,她决定寻求媒体的帮助,以向饭店老板索要赔偿。她的理由很简单,她认为免费得到的饮料,饭店老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饭店老板在得知小李的索赔要求后表达了惊讶之情。他开始质疑小李为何将饮料放入电脑背包,认为责任应该有一定的分担。老板对于小李提出的150元赔偿要求感到困扰,毕竟他心存善意,只是想好心送两瓶饮料而已。在协商的过程中,小李坚持认为饭店老板应当承担责任,并坚持提出150元的赔偿金额。
也有人支持小女孩的做法,认为她能从法律和维权的角度思考问题,而且法律也确实规定即使是赠送的产品,如果存在瑕疵也不能完全免责。
以本案为例,在司法实践中:
1)单从因果关系来看,如果老板无偿赠送的饮料存在瑕疵(比如密封效果不佳),且他事先知道这一事实,看见女孩放进书包又没有尽到提醒义务,则老板存在的过错更大,赠与和损害间因果关系成立。
2)如果老板事先不知道饮料存在瑕疵,赠与完全出于善意,则赠与和损害之间因果关系较弱。
3)如果饮料没有问题,是女孩放在背包挤压所至,则赠与和损害不存在因果关系。
当然,以上情况可能需要当事人自己举证,不再细说。
民法不像刑法追求更绝对的对错,民法更重要的任务是维护社会以及经济生活的稳定,促进社会的公平有序。在实践中法官除了法律以外还会综合考虑社会的公序良俗,实质意义的公平等方面。这要求法官既不能机械地适用法律,大众也不能无限度地利用法律的漏洞伤害人们之间朴素感情。
本案中,老板同意支付100元的赔偿,并不是说他承认自己一定存在过错。他更多考虑的是对自己生意的影响以及不必要的社会舆论,所以没有过多的纠缠。女孩的行为也并非一定是故意的敲诈和讹人,她也有自己的出发点。可能这一百块钱对老板来说不算什么,可能对她来说更重要,所以她想去尝试,或者弄清楚到底谁对谁错。
一个网友开玩笑说:女孩虽然得到了一百块,但这世上从此少了一个免费送饮料的老板。这也反映出,对于普通大众来说,朴素的价值观相对复杂的法律更能行得通,吃得开。因为这会促成良好的社会风气,直接惠及社会大众,所以人们更多地支持好心的老板,而批评这个索赔的女孩。
网上的一些过激的情绪其实是感性的表现,是大众对维护社会善良风俗和正义的情感抒发,但无端的诋毁和谩骂却是非理性的。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女孩的行为并不太过分,也有一定的道理。除了善良风气之外,理性也应当是当下社会追求和保护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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